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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实施科技强区行动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04-21 浏览次数:

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管委会科信局,各高新区、农高区管委会,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

2022年是实现“十四五”各项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科技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2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两会”决策部署,全面实施科技强区行动,支撑引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把握自治区科技创新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近年来,我国推进高质量发展,对科技创新提出更迫切需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创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把科技创新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科技政策列为七大宏观调控政策之一,要求扎实落地。

当前,自治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产业提升质效,关键在科技创新。近年来,全区上下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越是欠发达地区,越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走开放创新、特色创新之路,探索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创新发展的新路子,坚定了创新自信。同时,自治区加快创新发展仍然面临“弱”在基础、“短”在主体、“缺”在人才、“差”在生态等困难和挑战:整体创新意识薄弱,全区还有66%的规上工业企业没有研发活动,大中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只有40%左右;科技创新力量不足,全区高校、科研院所数量少、每万人中研发人员数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科技体制机制还不够灵活高效,创新资源统筹配置能力有待提高,科技政策落实还存在难点堵点,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不足,科技中介机构数量少水平不高,科技金融作用发挥不够,创新环境需要加快优化。

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全区转型发展任务繁重、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市场预期不够稳定。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科技创新贡献更多硬成果、硬实力,科技工作将面临更多硬任务、硬要求,科技系统要准备打硬仗、啃硬骨头。全区科技系统必须认清形势、直面挑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戮力同心、攻坚克难,推动自治区科技创新加快发展。

二、明确2022年全区科技工作的思路目标

今年全区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技创新“四个面向”战略方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聚焦先行区建设要求,围绕九个重点产业、“四大提升行动”、“三绿”发展等重大任务,全面实施科技强区行动,狠抓科技政策落实,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攻坚,实施“双百科技支撑行动”,组织重大科技攻关,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加快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更加有力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2022年全区科技创新的主要目标是:科技政策扎实落地,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转化一批重要科技成果,企业创新意识持续增强,创新活力进一步释放,支撑高质量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R&D经费增长8%,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37%左右,力争全区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30亿元;开展“双百科技支撑行动”,组织实施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100项,转化应用重大科技成果100项;新培育各类科技型企业250家以上,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自治区创新型示范企业20家;新培育自治区高新区或农高区1-2家;撬动金融资本20亿元以上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三、全面落实2022年全区科技工作重大任务

(一)狠抓科技政策扎实落地,更好发挥牵引作用。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把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作为我区科技领域“八五”普法重要内容,认真学习领会,加强解读释义,强化宣传培训,抓好落实落地,为科技创新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要求,全面梳理我区现行法规、文件不一致、不衔接的内容,抓紧修改完善,启动《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修订调研工作。二是扎实推进科技政策落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科技强区行动的《若干意见》,加大对中央和自治区科技创新政策的解读、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宁夏政策计算器”功能,组织开展“送政策进园区入企业”活动,实现园区、企业科技政策“全覆盖”。三是深入实施《自治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建立年度任务计划和推进落实机制,形成区市县、各部门协同落实格局。四是建立科技政策落实监督投诉机制。在科技厅门户网站设立咨询投诉电话、信箱、“百问百答”栏目等,建立厅领导“接待日”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对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技术市场促进条例》,以及科技强区行动《若干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切实疏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五是开展科技系统政策“大学习大宣讲”活动。组织全区科技系统干部认真学习政策、熟练掌握政策、积极宣讲政策、扎实落实政策,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作为评价服务能力、干部素质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百项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行动”,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产业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坚持“围绕产业、聚焦瓶颈、重点突破”,制定《自治区“百项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行动”实施方案》,“十四五”时期每年组织实施100项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着力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九个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支撑行动方案》,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清洁能源、新型材料、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打造一批“单项冠军”。聚焦枸杞、葡萄、绿色食品、现代种业等领域,继续实施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支撑行动和种业科技创新行动,推进动植物新品种引育,布局建设种子库,开展生物育种技术应用。聚焦生态保护、“四水四定”、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加强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创新支撑生态保护和社会治理水平。二是强化能源转型发展科技支撑。围绕自治区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需求,制定《宁夏能源转型发展科技支撑方案》,聚焦光伏、风电、氢能等重点领域,统筹共性技术研发、核心技术攻关、前沿技术研究,实施一批科技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技术,转化一批创新成果,引领带动能源产业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高效益迈进。落实《宁夏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行动方案》,加大低碳节能、绿色增效等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三是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落实国家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要求,建立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相结合的基础研究项目形成机制。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作用,稳步扩大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和联合基金规模,加大项目、资金、奖励等对基础研究的倾斜支持力度,落实企业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构建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机制。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启动建设数学、物理学、化学、医学及生命科学等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给予长期稳定支持,逐步提升全区基础研究水平。

(三)开展“百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行动”,促进科技与经济更紧密对接。一是转移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定《自治区“百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十四五”时期每年围绕重点产业、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重大科技需求,面向区内外广泛征集凝练100项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重大科技成果,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快科技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着力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二是加大力度持续实施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项目。落实《科技助力“四大提升行动”实施意见》,坚持围绕县域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以及民生需求,继续组织实施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项目,以261个移民村为重点,组织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科技指导员等深入农村基层组团服务,引进转化实用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红寺堡区实施科技示范项目,建立科技示范基地,打造科技示范村,加快引进转化一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助力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三是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制度。全面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意见》,制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指引》,建立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规范,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科研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各方利益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改革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全社会、各领域各类科技成果汇交登记,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和技术交易。四是推进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宁夏技术市场机制,推进宁夏技术转移研究院建设,支持市县(区)、园区建设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完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激励措施。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和中试基地建设,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快引进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制定自治区技术经理人职称评审办法,启动技术经理人系列职称评聘工作,培养一批懂科技、懂市场、会服务的技术经纪人才;大力引进培育科技中介机构,带动科技服务产业加快发展。

(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攻坚,进一步释放科技创新活力。

一是打好科技体制改革攻坚战。按照中央《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2021-2023年)》,结合实际制定自治区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方位推进科技创新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改革。建立科技部门与行业部门、九个重点产业包抓专班创新联动新机制,设立科技与产业联合研究专项,组织开展集中攻关,形成推进科技创新合力,着力提高创新效率。二是创新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机制。优化自治区科技计划体系,完善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持续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优化企业科技项目“前引导、后支持”机制,完善“揭榜挂帅”制度、扩大实施范围,探索实行“赛马制”“军令状”制、定向委托等支持制度。突出结果导向,完善立项查新机制,探索建立科技项目实施标志性科技成果、“里程碑式”考核指标等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配合财政厅制定《关于改革完善自治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比例,进一步扩大科研自主权。三是健全完善科技评价监督机制。深入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深化科技评价体系改革意见,持续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树立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科技创新评价导向。推进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修订《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优化奖项设置,控制奖励数量,提高奖项质量,积极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热情。探索建立科研经费监管负面清单,持续组织开展重大重点科技项目经费审计、绩效评价工作,推动对同一科研项目实行监督、检查、审计结果互认,构建“结果导向、充分赋权、诚信为本、尽职免责”的科研项目管理新模式。四是持续推进县域科技创新。落实《加强县域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全区县域科技创新工作现场观摩会安排部署,继续完善县域科技创新监测制度,推进自治区县域科技创新改革试点,加大对县域科技创新成效显著的市、县(区)奖补激励力度,引导各市、县(区)加快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五是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全面落实《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十四五”规划》,推进“六大工程”“八项行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普基地特色化、专业化建设,加大智慧科普校园、科普工作站等科普载体建设。聚焦重点人群,创新科普形式,大力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完善应急科普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加强学风和作风建设,完善科研诚信制度,优化科研项目立项、中期评估和验收管理机制,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让真创新者真正得实惠。

(五)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加快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深入实施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行动。坚持把培育增强企业家创新精神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和常态化工作长抓不懈,持续大规模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实现创新政策、创新方法、创新服务对园区、企业的“全覆盖”,引导企业家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二是持续推进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全面落实《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加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跟踪辅导和培育力度,大力培育发展科技小巨人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带动各类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型发展。培育第二批自治区创新型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启动实施高成长企业助跑计划,培育一批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三是积极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研究制定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培育支持办法,在重点产业领域遴选一批具有研发平台、研发队伍、产业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科技型龙头骨干企业,支持其联合区内外高校、院所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等创新联合体,加强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需求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全产业链创新平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大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补助、前引导后支持等政策机制,引导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大力引进转化科技成果。持续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启动组建宁夏科技金融集团,建立自治区科技创新投资基金,进一步扩大“宁科贷”规模,开发线上审批系统,完善标准化审批流程,加强对合作金融机构的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300家左右企业科技创新。

(六)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持续集聚壮大科技创新力量。

一是优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布局。推动3家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积极支持国家枸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动省部共建西北土地退化与生态恢复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创建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健全完善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管理,对建设水平低、创新能力弱的“亮黄牌”,奖励一批、淘汰一批;新建30家以上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发挥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承上启下”作用,在五市设立分中心、县(区)建立诊疗技术实践基地,增强先进诊疗技术辐射基层能力。启动自治区实验室建设,制定培育建设办法,建立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启动建设自治区科学数据中心,推动科学数据资源汇交、保存和集成管理,促进科学数据开放共享。开发建设覆盖全区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超市,打通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政策壁垒,为科技人员创新提供更便捷服务。二是大力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尽快摸清全区新型研发机构底数,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支持办法》,对新型研发机构研发投入、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等给予补助。推动中国枸杞研究院、中国(宁夏)奶业研究院、银川产业技术研究院、智慧水联网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发展。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需求,培育组建新能源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滩羊产业、固废等研究院,支持中国(宁夏)良种牛繁育中心建设。支持大型骨干企业与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等联合创办新型研发机构,力争实现九个重点产业新型研发机构“全覆盖”。三是推动高新区创新发展。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吴忠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推进银川、石嘴山国家高新区不断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自治区高新区、农高区动态评价管理,对创新弱、转型慢、成效差的“亮黄牌”警告直至摘牌。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支持各市县(区)、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大力培育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持续发挥好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平台作用,营造更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四是加强科技人才团队建设。制定《自治区杰出科技人才培养办法》,启动实施自治区杰出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加强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加大支持力度,修订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继续组建和柔性引进一批科技创新团队,推进人才、平台、项目等创新要素一体化布局。鼓励支持企业为主体,柔性精准引才引智。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实施更加便利的外国人才来宁工作政策,完善生活保障服务措施,深化国(境)外智力引进计划项目改革,探索建立外国专家参与实施自治区科技项目制度,进一步发挥外国专家助力我区科技创新的作用。五是深入推进东西部科技合作。坚持开放创新,筹备召开第三次东西部科技合作推进会,联合科技部等部委,印发《宁夏建设东西部科技合作示范区行动方案》,积极创建东西部科技合作示范区。推动区内外合作主体共建科技园区、联合开展攻关、引进转化科技成果,开展全链条、体系化协同创新,形成东西部科技合作新格局。制定支持企业在区外建立“飞地”研发中心的政策措施。建好东西部科技成果展示中心,营造良好科技交流环境。

四、做好2022年全区科技工作的基本要求

2022年我区科技创新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区科技系统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攻坚克难、狠抓落实。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快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工作本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宣传科技政策。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为基层减负、为科研人员松绑。以科技项目评审、资金管理为重点,持续落实项目立项预警谈话制度,创新监督方式、丰富监督手段、延伸监督触角,为科技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四是进一步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挖掘推广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经验,提升科技传播力和舆论引导力,营造更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科技安全和保密意识,切实守好安全保密底线。五是压实工作责任。聚焦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抓好科技政策扎实落地。结合实际,积极主动作为,统筹配置资源,形成工作合力。